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SEO资讯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18)

时间:2023-10-22 11:22:06  来源:  作者:

申请商业担保贷款说明

01

办理依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有关问题的通知》

02

贷款范围和条件

全市商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商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商业担保贷款。

1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其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商业担保贷款。

处于法定工作年龄,且未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

font-size:15px;">(2)创办经营实体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在本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当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规定条件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


3.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我市增加下列群体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新增群体发放贷款期限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


(1)在平台就业期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购置生产经营工具的人员;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3)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4)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