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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额贷款,成都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时间:2023-10-25 22:24:28  来源:  作者:

农民小额信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民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借款人向农民申请小额信贷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贷款申请银行服务区域长期居住,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遵纪守法,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地耕作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有合法可靠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农民小额信贷的用途包括:

农业生产和消费贷款,如种植和水产养殖;

小型农业机械贷款;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贷款;

农民小额信贷贷款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农民综合还款能力合理确定,可跨年使用,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农民小额信贷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效益、自有资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农户小额信贷贷款利率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和管理成本、风险水平和当地市场利率水平为基础。

贷款流程和管理

农民小额信贷按照调查备案、初评公示、审核分级、授信发放、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程序运作。

1.调查和归档。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辖区内农民基本情况进行普查,了解农民家庭财产、收入、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状况,逐户填写《农户基本信息采集表》,建立农民经济档案。不具备劳动能力、年龄偏大、长期外出打工、已迁出的农民,可不给予信用评级。

2.初期宣传。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村保片客户经理根据农户生产经营调查和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系统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初步评价,拟定农户信用等级,签署初步评价意见。

农民信用等级主要根据是否有贷款、经营能力和创收能力、历年信用状况、股份、资金归社会、遵纪守法、品德和邻里关系、自有资金占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比例等八个方面来确定。

农民信用等级分为“优秀”、“优秀”、“良好”三个等级。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综合得分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优秀”;综合得分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较好”。60分以下不符合农民小额信贷条件的,应当由农民联合担保贷款支持。

3.信用评级。成立以村委会为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小组,负责农民信用等级的评定。信用评级小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

4.信用的确定。信用评级小组根据农户的家庭财产、收入、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评级标准,集体讨论确定农户的信用评级。

5.贷款发放。对于已核定贷款金额的农户,办理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农户本人应持银行卡、户口簿、身份证和印章到贷款申请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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