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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和创业板哪个上市难 创业板和科创板是一回事吗

时间:2023-10-25 05:41:09  来源:  作者:

【主板】对发行人在经营期限、股权规模、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上市企业大多是资本规模大、盈利能力稳定的大型成熟企业。

【中小板】是比主板小的企业。

【创业板】多从事高科技业务,成长性高,但往往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业绩突出,但成长空间大。

【科技创新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兴板块,主要针对新技术、新能源、高端制造、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与其他三个部门相比,科技创新板允许企业在不实现利润的情况下上市。

[01主板]

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

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人应为依法设立并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第8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发行人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通过重组、变更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原账面净资产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换为股份,连续计算经营期限。第9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公司治理: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可以依法履行职责。第14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第15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条件。第16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第17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3.独立性:要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向市场独立运作的能力;资产要齐全;人事、财务、组织、业务必须独立。第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横向竞争: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横向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出现横向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

5.关联交易: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明显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4条

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根据重要性原则适当披露关联方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平,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第25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6.财务要求:最近3个财年

" qid="6595499771706758408">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实操中,最近一年利润建议为1亿元以上);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为弥补亏损;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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